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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用户改名(过户)、调换用水性质、销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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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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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主体 |
青岛胶州自来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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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幼我 □单元 R幼我和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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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解决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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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柄类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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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凭据 |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三章 第二十条划定:用户必要调换用水性质、用户名称或者终止、复原供水的,该当到供水企业解决有关手续。供水企业该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解决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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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前提 |
用户必要解决改名(过户)、调换用水性质、终止供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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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前提凭据 |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三章 第二十条划定:用户必要调换用水性质、用户名称或者终止、复原供水的,该当到供水企业解决有关手续。供水企业该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解决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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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
(一)用户改名(过户): 1.改名过户申请书(原客户与新客户同时具名或盖章,单元客户盖公章)。 2.居民客户身份证及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元客户工商交易牌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他人代解决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并由代理人署名并加盖单元公章;如房屋租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如存在房屋产权纠纷,提供法院判决书或执行书、调节和谈;如申请书无法获得原客户盖章,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
(二)用户申请调换用水性质: 客户申请调换用水性质申请书(客户需具名,单元客户需盖公章)。
(三)终止供水: 1.销户申请书(客户需具名,企事业单元客户应加盖单元公章。 2.居民客户供身份证及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单元客户交易牌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由他人代办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并由代理人署名并盖公章;如房屋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如存在房屋产权纠纷的,提供法院判决书或执行书、调节和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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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法式 |
(一)受理客户申请、确认用户无未处置违章用水、无欠费之后, (二)对客户提交资料进行审核,与用户联系,约按功夫,铺排专人现场落实。 (三)现场落实。 (四)经落实,切合前提的,经审批通过后,在系统内进行调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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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尺度及凭据 |
R不收费; □凭据《___ _》划定,___ (收费项目名称)收费__ _元; 若是切合____ 前提(优惠、减免前提),收费_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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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改名过户和调换用水性质资料齐全的即来即办; 终止供水1个工作日。非卡户用户当月15日之前解决该业务,当月生效;15日以来解决该业务,则次月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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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地址 |
城南交易所地址:胶州市卧龙路华润城1期B区12号楼101网点 电话:0532-82237716
城北交易所地址:胶州市胶州东路前进街3号 电话:0532-87233679
上合示范区交易所地址:胶州市上合示范区湘江路碧桂园1号贸易楼115号网点 电话:0532-85262232
李哥庄交易所:胶州市李哥庄迎宾路华庭雅居网点 电话:0532-88282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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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功夫 |
周一至周五:8:30—17:00(法定节假日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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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87215260 |
监督电话 |
87233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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