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供水水表校验 | |||
| 别号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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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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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州自来水有限公司 | ||
| 服务对象 | □幼我 □单元 R幼我和单元 | ||
| 事项类别 | 解决类 | ||
| 权柄类型 | |||
| 设立凭据 |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四章 第四十四条划定:用户对结算水表计量有异议需检测的,该当委托拥有法定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由用户承担;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由供水企业承担。用户当期水费凭据检定了局推算。 | ||
| 解决前提 | 用户对结算水表计量有异议的 | ||
| 解决前提凭据 |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 | ||
| 申报资料 | 水表校验申请书(客户需具名,单元客户需盖公章)。 | ||
| 解决法式 |
1.客户提交申请。 2.抢建队预约功夫登门换表(1个工作日) 3.计量行政部门检测,出具检测汇报。(0.5个工作日) 4.出具检测汇报后通知客户,凭据检测了局缴纳检测费并对用户水量水费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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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尺度及凭据 |
□不收费; R水表口径DN15-DN25,校验费12.00元; 水表口径DN40-DN50,校验费25.00元; 水表口径DN80-DN150,校验费60.00元; 水表口径DN200,校验费150.00元。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四章 第四十四条划定:用户对结算水表计量有异议需检测的,该当委托拥有法定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由用户承担;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由供水企业承担。用户当期水费凭据检定了局推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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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期限 | 无 | 承诺期限 | 2个工作日(不蕴含计量检测机构检测功夫) |
| 解决地址 |
城南交易所地址:胶州市卧龙路华润城1期B区12号楼101网点 电话:0532-82237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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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功夫 |
周一至周五:8:30—17:00(法定节假日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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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87215260 |
监督电话 | 872336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