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用户:
我市市内三区(市南、市北、李沧区)已于2015年9月1日起执行居民用水阶梯价值造度,调整了非居民及特种用水价值。崂山区、城阳区用水不在本次调整领域。因管网铺设及青岛市城市建设等原因,我集团用户中有部门用户按行政区划应属于崂山区和城阳区,但水表抄收一向是依照抄表路次和供水管网走向划分,与行政区划并不齐全一致,再加之对属于崂山区和城阳区的用户进行筛选象征和调整收费系统需较长功夫,目前收费系统调整尚未到位,造成上述两区内部门用水户2015年9-12月所交水费超出物价部门划定的收费尺度。
对由此给有关用户造成的影响,我集团深表歉意。目前,我集团正积极会同有关单元加紧推动收费系统调整工作,预计12月底前实现。对此前多交水用度户,将如数予以退还,其中,对一户一表的用户在2016年初次抄表时直接通过POS机刷卡退费;非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可自2016年1月10日起到海润集团南部门公司(市北区广饶路129号甲,电话82758218)和东部门公司(李沧区上苑路82号,电话:68076633)解决退费,解决退费时请用户自带收条。
征询电话:96111。
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
2015年12月18日

